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监督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的处理工作。
(3)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4)协同区房管部门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5)组织、协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6)动员居民参与地区管理,组织社区代表对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监督等工作。
3、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功”等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进行防范和处理。
(3)协同区房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辖区内外来人口以及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5)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宣传等工作。
(6)维护辖区内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对社会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2)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居民和驻地单位进行社区建设,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3)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5、对居民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2)做好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
(3)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6、在监督专业管理方面履行如下职责:
负责辖区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专业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议工作。
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